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沈阳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的通知》(沈安办发〔2021〕5号)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二、基本原则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做到项目部自查自纠全覆盖,监管部门对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建筑施工领域要坚决树立“非法违法施工是最大隐患”的意识,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施工行为。
第二部分,明确排查范围并设立组织机构。本次大排查行动覆盖全市房屋建筑和拆除工程、地铁工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等)现场。成立沈阳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相关单位负责人。
第三部分,明确排查重点。区分政府层面、企业层面两个方面,对排查内容进行了明确。
第四部分,明确责任分工。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第五部分,做好工作安排。从1月20日至3月20日,分三个阶段:全面部署,自查自改(1月20日至31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2月1日至3月15日)、总结经验,巩固提高(3月16日至3月20日),层层递进,抓好落实。
第六部分,提出几项工作要求。一是精心组织,领导挂帅;二是排查风险,落实管控;三是问题导向,严格执法;四是抓实举措,规范管理;五是抓好落实,加强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