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沈阳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小火亡人”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切实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小火亡人”事故发生,按照市消安委工作部署,市城乡建设局印发《沈阳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小火亡人”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二、 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消安委工作安排,通过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小火亡人”火灾防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有效化解安全风险,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 主要内容
1.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督促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执行有力。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使全员达到“四会”要求(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2.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责任及任务明确。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和配备消防设备设施。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和消防演练。加强建筑工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检查整治违法使用易燃或可燃板材、外墙保温材料情况。检查堵占消防车通道情况。
3.严控动火用电行为。严禁超负荷用电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阻燃保护管,并敷设在不燃材料上。严禁使用明火(柴火炉、小太阳取暖器、燃气取暖炉)取暖。实施动火、电焊、气焊等作业时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按照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4.加强城镇燃气管理。各地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燃气经营企业应针对今冬明春(重点针对供暖季、春节、“两会”期间)用气量加大,门窗密闭严、通风性差,部分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不强等问题,加强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宣传,以及低温乃至极寒天气下对各类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防范燃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