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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沈阳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过程质量管理的解读

2021年08月1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构件厂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能过剩。目前我市建筑工程供货的预制构件企业共26家,总产能约100万立方米,2021年上半年产量约20万立方米,产能发挥率20%,产能远大于需求二是预制构件质量总体水平不高部分构件厂没有实验室,原材料质量得不到保证;生产过程缺乏监管、过程资料缺乏,质量大检查中发现生产内业资料造假;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构件厂缺乏处罚手段三是驻厂监造落实不好。现有驻厂监理的构件厂13家(50%),没有驻厂监理的13家(50%驻厂监理归档资料不明确,现场监理和驻厂监理签认文件界线不清晰。四是新建构件厂管理体系不健全。增的构件主要以混凝土企业转型和施工单位投资建厂为主,缺乏质量意识,存在技术、质量管理重点岗位一人多职现象,管理混乱,构件质量差五是外地构件厂缺乏监管。注册地在沈阳的有19家(73%),注册地在外埠的有7家(27%)(铁岭、阜新等),我们对外地构件厂没有管辖权,本次质量大检查发现外地构件厂质量问题突出,叠合板有裂缝等,对外地构件厂一定要严格监管。

(二)设计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设计、审查“两张图”,施工现场“一张图”现象,没有做装配式二是深化设计图纸楼板配筋和现浇结构图纸不一致,导致严重的结构安全隐患。

(三)施工现场存在问题

一是预制构件进场不验收,缺乏构件厂进场质量管控。

二是缺少预制构件质量检测报告,现场监理日志等内业资料不全三是套筒灌浆作业隐患大个别项目等超过3层以上预制剪力墙安装后不灌浆, 华润韶华里项目等灌浆不饱满四是灌浆作业人员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不掌握灌浆技能和操作流程。

二、政策解读

一是明确质量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构件生产、检测等单位质量管控主体责任。

二是提高工程设计质量。明确设计文件深度;确定装配式深化设计文件为建筑工程施工图的组成部分,杜绝设计“两张图”、施工“一张图”,不做装配式现象发生;鼓励施工总承包单位全程参与深化设计工作;推广标准化设计、模块化设计,鼓励应用BIM技术;强化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将装配率、项目成品化率等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

三是加强预制构件生产环节质量管控。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单位应具有原材料、构件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管理;预制构件在出厂前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标识,出具质量证明文件;通过构件预埋生产信息芯片或者二维码等形式,实现生产质量可追溯。

四是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加强预制构件进场验收;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要加强技术培训,吊装及灌浆等关键岗位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首次试安装;套筒灌浆连接作业全过程由专职检验人员现场监督及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留存检验试件、施工记录、照片、影像资料等。

五是实施工程全过程监理。落实驻厂监造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对构件生产全过程进行驻厂监造。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构件进场验收、构件吊装、构件安装、套筒和连接部位灌浆、外墙节点防水等关键工序进行监理。

六是规范质量验收和存档管理。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报告应包括预制构件采购合同、装配率验收评价表、预制构件生产过程、安装过程、连接部位灌浆过程等资料。竣工档案资料应按照《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制作、施工与验收规程》(DB21/T2568)要求归档

七是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构件厂备案管理制度;新建构件生产企业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据市场供需关系有序增加;通过设置覆盖整个生产过程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与质量监督部门管理系统连接,实施智能化、信息化监管;质量监督部门应将预制构件厂的生产过程纳入质量监督范畴,建立长效机强化日常监管。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沈阳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过程质量管理的通知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沈阳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