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和《辽宁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辽住建〔2022〕28号)要求,持续推进沈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我局会同市发改、生态、水务等相关部门制定《沈阳市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按照《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22〕29号)和《辽宁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辽住建〔2022〕28号)要求,持续推进沈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系统治理,统筹推进。坚持统筹兼顾,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2.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精准分析城市建成区及县级城市水体黑臭成因及主要污染源。
3.多元共治,形成合力。强化市级主管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主体责任,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
4.标本兼治,注重长效。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总体思路,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城市建成区要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到2022年6月底前,新民市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一公布黑臭水体信息。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实现长治久清,新民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鼓励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四、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
2.科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方案。
3.加强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
4.加强岸线管理。
5.抓好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6.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
7.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8.科学开展内源治理。
9.加强水体生态修复。
10.加强设施运行维护。
11.严格排污许可、排水许可管理。
1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13.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
14.加强组织领导。
15.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
16.严格追究责任。
17.加大资金保障。
18.优化审批流程。
19.鼓励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