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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年03月15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背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的通知》(建办〔2020〕97号),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区域位置等情况,制订更加精准的分类改革措施和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沈阳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宗地内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实行备案管理的新建、扩建、改建工业建设项目(含配套用房)。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外;涉及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对相邻居住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重大公共利益或其他可能影响周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二)改革措施

1.合并审批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合并为工程建设许可阶段。

2.简化用地规划许可办理。可申请同步办理项目备案及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用地批复)。

3.优化联合审定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采用联席会议的形式召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会议,压缩方案联合审定时限。

4.简化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对于方案深度满足的可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定。

5.优化施工许可证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不作为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前置条件。

6.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7.优化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仅为生产性建筑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业项目免予办理人防审批手续。

8.优化质量安全监督模式。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编制监督工作计划,及时向建设单位告知,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只抽查1次。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工程风险等级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差别化监督。

9.全面推进联合验收。质量验收、规划核实、消防验收、人防工程验收等验收事项统一纳入联合验收,取消各类专项验收合格意见书,以“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为统一结论,实现建设单位一次申报、联合验收。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政策图解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沈阳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