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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沈阳市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对照沈阳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的《沈阳市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工作要求,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抓手,持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文件、权责清单、部门会议、意见征集、决策部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重大项目、重大民生信息、建议提案、市政服务等各类政府信息83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通过网站、现场、信函、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接受政务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659件,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严格落实“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观、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新闻处的问题预警提示修正错误,及时规避潜在风险。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门户网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以结构清晰、体验友好、操作便捷的页面呈现提升用户使用便利度,开设施工许可靠前服务飘窗等醒目的宣传专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协同机制,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业务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开展指导监督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准,认真举办“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2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49

10

0

0

0

4

6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8

1

0

0

0

0

9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3

9

0

0

0

0

45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6

0

0

0

0

0

76

(七)总计

621

10

0

0

0

0

6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8

0

0

0

0

0

3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2

0

0

1

3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方面手法单一,缺乏生动感与可读性。依申请公开来件数量日趋增多,专职人员配备短板和业务能力匹配弱项依然存在。

   (二)改进情况

  1.强化探索实践。学习借鉴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政务报道、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优秀案例,尝试运用“一图读懂”“敲黑板划重点”等喜闻乐见的呈现方式,赋予政府信息更加通俗生动的亲民色彩,便于市民百姓理解接受,进而自发分享传播。

  2.优化人员配备。利用新人入职实习、干部交流轮岗等机会,使更多优秀人员补充参与到政务公开的岗位实践中来,扩大人员和业务覆盖面,选拔服务热情高、学习能力强、办事有耐心的年轻干部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事项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