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沈建发〔2021〕9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轨道交通建设各参建单位,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过程中各项决策更加客观、科学、合理,根据《沈阳地铁建设与运营管理条例》、《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11号),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实际,拟组建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类别
根据轨道交通建设管理需要,暂设4个专业类别,即:勘察设计类、土建施工类、机电设备和通信信号类、工程经济类。
二、申请入库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专业技术精湛。
2.熟悉轨道交通工程相关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从事相关专业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或者院士、博士生导师、国家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年龄不受此限制。
4.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的各种技术咨询、评估论证等工作,并接受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将《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家申请表》见“局发文”内的通知、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1302房间。同时报送《申请表》电子文档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至邮箱:gdjtswb@163.com。
2. 我局将聘请有关专家对资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四、其他要求
1. 本次征集截至2021年3月20日。
2. 沈阳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5日
(联系人:乔璐、贾志轩 ,联系电话:024-22565279、024-2256528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