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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规则》的通知

2021年02月1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1〕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项目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我市已将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纳入项目联合验收,并于2020年11月9日下发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要实行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主管部门)要进行现场核验。目前,市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已完成更新和测试,联合验收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核验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

2.请各区、县(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明确责任处室和联系人,并请于2月24日前将《各区、县(市)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联系人》反馈我局,电子版发送至信箱cgc22565116@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核验工作规则.doc

    2. 各区、县(市)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联系人.xls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联系人:刘太森,联系电话:22565127)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219日印发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规则》政策解读

文件链接:关于《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规则》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