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规则》的通知
2021年02月19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沈建发〔2021〕8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
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
核验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项目全过程闭环管控体系,我市已将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纳入项目联合验收,并于2020年11月9日下发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要实行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主管部门)要进行现场核验。目前,市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已完成更新和测试,联合验收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我局制定了《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核验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协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开展海绵城市专项验收现场核验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沈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专项验收核验工作规则.doc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联系人:刘太森,联系电话:22565127)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