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建发〔2024〕4号
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沈阳地铁集团 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4年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断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品质,我局制定了《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附件:《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一 、指导思想
2024年是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开展“振兴新 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关键年、攻坚年,按照市政府第 二十一届四次会议和市城乡建设局党组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 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为 核心,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以切实解决建设工程 质量问题为切入点,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工作水平,工作成果更好的惠及民生。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通过开展监督标准 化模式,实现全市质量监督标准的统一、规范,确保新建、在 建工程主体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等全面达标。
2. 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 锋”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服务意 识,主动开展一次性告知、预审预验及靠前服务等工作。
3.巩固三年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强化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 行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力度,本年度继续对检测企业、 预拌混凝土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主体验收阶段对验 收范围内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100%回弹复核。
4.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鼓 励、培育项目积极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确保省市重点项目、 大中型项目、民生工程全年竣工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100%, 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工程实体监督抽 查合格率达到98%,结构性建材合格率达到94%以上。
5.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水平。以确保维护群众 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解决质量问题,投诉受理办结率达97%及以 上。
6.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确保 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安全,杜绝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严格贯彻落实《沈阳市市 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导则》《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 督标准化工作导则》及《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图 册》。强化监督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宣贯、培训等活动载体,指 导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形成全市工程质量标准 化监管,提高执法水平,调整和优化行政检查、处罚相关流程, 细化包容免罚条款,统一全市工程质量监管行政执法尺度及标准 化监管模式。
2.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亲清会客厅”、“政企互 动”“营商环境监督员”等走访活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管理靠前服务工作方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营商环境联络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从思想、制度、业务及服务上进行 新突破,完善靠前服务事项,对联合验收、档案预审、工程预验 等事项均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少跑路,让问题透明,力争联合验 收一次性通过率100%。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停缓建项 目相关难题,积极与企业沟通,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对复工项 目及时介入监督。
3.做好通用规范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对通用规范的宣贯工 作,并将通用规范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全市工 程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和考核。
4.开展混凝土结构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测工作。重点对冬 期施工、大体积混凝土、主体结构及梁柱、梁墙混浇、筏板混凝 土等部位进行抽查、抽测。核查检测原始记录、影像资料、混凝 土试块、混凝土检测报告等,通过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结构实 体强度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5.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 量首要责任,严格落实材料进场检验、见证取样制度。进一步明 确保温材料防火设计等级,对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室)的 外墙和顶板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应低于B1 级。加强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强化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重点对保温 材料粘结、拉拔强度报告进行原位复核。对具备取样条件的项目,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保温材料的相关物理性能进行取样 检测。
6.做好绿色建筑专项监督抽查、抽测工作。以门窗分项工程 为突破口,通过调取门窗试件的委托、试验过程的影像资料,严 厉打击门窗试件“调包”、“不送试即出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 门窗分项工程完工且各方责任主体验收后,增加现场门窗相关性 能的抽查、抽测工作,重点对门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等指标进 行复核,严厉打击门窗相关性能检测报告造假行为。
7.加大背街小巷、街路更新专项监督力度。主要以道路各结 构层厚度及压实度不足;人行道铺装平整度超差、基础无砂浆; 边石不直顺、边石接缝过大、无基础等普遍现象作为监督重点, 以我市青年大街等重点优质项目为对标标准,经常性开展监督检 查和业务指导,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背街小巷、街 路更新项目的施工质量水平,为城市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8.加强地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 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通过对关键 节点首段验收的形式,结合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各阶段验收工 作,做好2024年续建3号线东段、6号线,9号线二期、10号 线南段施工监督工作。对1号线东延线、3号线西段各阶段验收 开展监督,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通车节点日期打下基础。
9.持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巩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年整治行动成果,按照工作部署继续对全市检测机构实施全覆 盖检查,重点对检测合同、检测影像资料、检测报告、检测过程数据、结果数据、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等进行检查,严厉打 击检测过程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10.持续加强混凝土质量的监管工作。继续以高压态势开展 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质量监督人员在浇筑筏板混 凝土过程中必须到场监督,并现场取样留置混凝土试块。对进入 施工现场使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的资质、原材料、 试块见证取样、养护、送检、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日常 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予以通报。严厉打击 预拌混凝土企业代做、代送用于工程质量检验试块的行为。
11.加强市政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沈阳市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展监督检查,以大型项目、重点项目为 监督重点,开展桥梁支座、混凝土现浇梁外观、伸缩缝安装、道 路水稳、沥青混凝土摊铺的厚度和压实度等专项监督,突出强化 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责任,严格执行首 件样板验收制度,邀请市政运营、维管单位参与竣工验收,严格 履行验收程序,确保市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12.开展市优、省优、国优等评优项目培育工作。根据项目 规模、项目管理情况,鼓励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努力达到市优、省优、国优项目参评资格。建立市 优、省优、国优和“沈长哈”三市观摩评优项目库。
13.做好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工程 施工质量投诉制度,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主体、受理范围、处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等事项,畅通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渠道,建立 健全投诉约谈告诫制度,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效率和 社会满意度。探索质量问题投诉排名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4.加强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燃气、供水 等地下管线改造工程为重点,严格控制沟槽开挖质量、管材质量, 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加强管道接口施工质量的检查力 度,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测、检验,加强与燃气、水务及其他相关 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服务工作。
15.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继续完成老旧小区改造 工程、背街小巷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全覆盖抽查工作和外墙保温 材料专项整治以及其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工作,力争每个小 区、每个街路形成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逐项向市委市政 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