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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02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开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的关键年、攻坚年,按照市政府第二十一届四次会议和市城乡建设局党组2024年工作会议部署,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为核心,以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出发点,以切实解决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工作成果更好的惠及民生。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通过开展监督标准化模式,实现全市质量监督标准的统一、规范,确保新建、在建工程主体结构及主要使用功能等全面达标。

2.  打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服务意识,主动开展一次性告知、预审预验及靠前服务等工作。

3.巩固三年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强化对全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力度,本年度继续对检测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严格落实主体验收阶段对验收范围内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100%回弹复核

4.  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品质。营造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鼓励、培育项目积极申报市级以上优质工程,确保省市重点项目、大中型项目、民生工程全年竣工验收一次通过率达到100%,其他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工程实体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8%,结构性建材合格率达到94%以上。

5.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水平。以确保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解决质量问题,投诉受理办结率达97%及以上。

6.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安全,杜绝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任务

1.全面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严格贯彻落实《沈阳市市政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导则》《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导则》及《沈阳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图册》。强化监督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宣贯、培训等活动载体,指导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形成全市工程质量标准化监管,提高执法水平调整和优化行政检查、处罚相关流程,细化包容免罚条款统一全市工程质量监管行政执法尺度及标准化监管模式。

2.持续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亲清会客厅”、政企互动营商环境监督员”等走访活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靠前服务工作方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营商环境联络员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从思想、制度、业务及服务上进行新突破,完善靠前服务,对联合验收、档案预审工程预验等事项均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少跑路,让问题透明,力争联合验收一次性通过率100%。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停缓建项目相关难题,积极与企业沟通,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对复工项目及时介入监督。

3.做好通用规范的宣贯工作。组织开展对通用规范的宣贯工作,并将通用规范的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对全市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和考核。

4.开展混凝土结构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抽测工作。重点对冬期施工、大体积混凝土、主体结构及梁柱、梁墙混浇、筏板混凝土等部位进行抽查、抽测。核查检测原始记录、影像资料、混凝土试块、混凝土检测报告等,通过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结构实体强度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5.加强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落实材料进场检验、见证取样制度进一步明确保温材料防火设计等级,对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建筑(室)的外墙和顶板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应低于B1级。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强化外墙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重点对保温材料粘结、拉拔强度报告进行原位复核。对具备取样条件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对保温材料的相关物理性能进行取样检测。

6.做好绿色建筑专项监督抽查、抽测工作。以门窗分项工程为突破口,通过调取门窗试件的委托、试验过程的影像资料,严厉打击门窗试件“调包”、“不送试即出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在门窗分项工程完工且各方责任主体验收后,增加现场门窗相关性能的抽查、抽测工作,重点对门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等指标进行复核,严厉打击门窗相关性能检测报告造假行为。

7.加大背街小巷、街路更新专项监督力度。主要以道路各结构层厚度及压实度不足;人行道铺装平整度超差、基础无砂浆;边石不直顺、边石接缝过大、无基础等普遍现象作为监督重点,以我市青年大街等重点优质项目为对标标准,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背街小巷、街路更新项目的施工质量水平,为城市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8.加强地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技术指南》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通过对关键节点首段验收的形式,结合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及各阶段验收工作做好2024年续建3号线东段、6号线,9号线二期、10号线南段施工监督工作。1号线东延线、3号线西段各阶段验收开展监督,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通车节点日期打下基础。

9.持续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巩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三年整治行动成果按照工作部署继续对全市检测机构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对检测合同、检测影像资料、检测报告、检测过程数据、结果数据、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检测过程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10.持续加强混凝土质量的监管工作。继续以高压态势开展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质量监督人员在浇筑筏板混凝土过程中必须到场监督,并现场取样留置混凝土试块。对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试验室)的资质、原材料、试块见证取样、养护、送检、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予以通报。严厉打击预拌混凝土企业代做、代送用于工程质量检验试块的行为。

11.加强市政工程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沈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开展监督检查,以大型项目、重点项目为监督重点,开展桥梁支座、混凝土现浇梁外观、伸缩缝安装、道路水稳、沥青混凝土摊铺的厚度和压实度等专项监督,突出强化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责任,严格执行首件样板验收制度,邀请市政运营、维管单位参与竣工验收,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确保市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12.开展市优、省优、国优等评优项目培育工作。根据项目规模、项目管理情况,鼓励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努力达到市优、省优、国优项目参评资格。建立市优、省优、国优和沈长哈三市观摩评优项目库。

13.做好质量投诉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投诉制度,明确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主体、受理范围、处理流程和办结时限等事项,畅通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约谈告诫制度,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探索质量问题投诉排名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4.加强燃气等地下管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燃气、供水等地下管线改造工程为重点,严格控制沟槽开挖质量、管材质量,严格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加强管道接口施工质量的检查力度,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测检验,加强与燃气、水务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好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服务工作

15.继续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工作。继续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背街小巷工程质量监督指导、全覆盖抽查工作和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以及其他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工作,力争每个小区、每个街路形成报告,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逐项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的政策图解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