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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打造沈阳高品质地铁经济的提案》(第387号)主办单位改为地铁集团的建议

2025年11月12日 来源: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

我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关于打造沈阳高品质地铁经济的提案》(第387号)的答复工作,会同协办单位地铁集团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汇总相关情况,我局于2025年4月16日形成答复意见(沈建提案〔2025〕27号),我局于2025年4月22日会同地铁集团到提案第一委员陈军的工作单位(沈阳飞行船数码喷印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当面答复。

答复过程中,经过深入沟通了解到,提案中委员关注的重点内容是地铁集团没有充分利用已运营的地铁车站出入口罩棚及周边场地,进行有效商业开发,制约地铁经济的发展。要求地铁集团对此做出明确答复,特别提出对已运营的地铁车站出入口罩棚及周边场地是否允许进行商业经营?没有开展经营的制约因素是什么?要求出具设计审批图纸、相关规定文件等书面依据。同时,陈军委员对我市高度重视轨道交通建设与城市商业的协同发展,编制《沈阳市轨道交通TOD战略规划》,以轨道交通为导向,优化城市及产业布局,推动站城融合发展,引领城市高质量建设工作表示满意。

在这次答复过程中,委员提出地铁集团需对相关答复内容进一步完善后再次进行答复。为此我局紧密对接地铁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协调尽快完善答复意见。目前,经与地铁集团多次沟通后,尚未优化协办意见。

鉴于此提案委员关注的重点内容是地铁集团没有充分利用已运营的地铁车站出入口罩棚及周边场地,进行有效商业开发。并在当面答复过程中明确要求地铁集团对此进行回复。为做好此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建议将此提案的主办单位改为地铁集团,我局作为协办单位,以确保提案答复顺利完成。

此建议。


文件链接: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关于打造沈阳高品质地铁经济的提案》(第387号)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