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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政道路维护资金管理细则 (试行)》的政策解读

2020年07月21日 来源:沈阳城乡建设局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进一步规范维护资金管理工作,结合行业维护资金使用现状,我局与市财政局、城管执法局共同研究,对市本级维护资金拨付方式进行了调整。明确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来源及申请程序,由原各区向财政局直接申请资金方式,改为由市城管执法局依据对各区养护工作、配套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的考核结果,统一向市财政局申请当期维护资金。同时,明确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方向应专项用于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规定市财政局依据市城管执法局申请将维护资金拨付市市政公用局和区财政局,从制度层面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二、主要内容

《沈阳市市政道路维护资金管理细则(试行)》包括总则、维护资金的确定、维护资金的申请、维护资金的拨付和维护资金的监管5大部分。

一是总则。明确了本细则所指市政道路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统计的市本级核算区内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适用于市管市政道路设施及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等5区区管市政道路设施维护资金的确定、申请、拨付和监管。规定了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应专项用于市政道路的维修养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二是维护资金的确定。明确了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来源(市管道路维护费来源为市本级资金;市本级核算区内区管道路维护费来源为市本级补贴资金与各区政府资金共担,分担比例为7:3(皇姑区为8:2))。规定了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应于每年7月份将下一年度市政道路维护费用计划报送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我市市政道路设施量实际情况,对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报送的市政道路维护费用进行综合审核,审核结果作为安排市政道路维护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是维护资金的申请。明确了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在核定工作量、参考绩效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核定当期资金需求,并报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资金归口管理的原则,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各区配比资金到位情况,参考绩效考核结果,依据各部门报送的资金需求,据实核定全市当期市政道路维护资金,并统一向市财政部门申请市本级维护资金。规定了各部门年度实际发生维护费中市本级承担资金部分应据实申请,上限为维护计划核定金额。

四是维护资金的拨付。规定了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拨付,各区政府指定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责任部门负责区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拨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可根据我市市政道路维护工作实际情况,预拨部分资金。

五是维护资金的监管。明确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监督管理市、区维修养护资金,市市政公用局负责市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监管,区政府负责区管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监管。规定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各区政府市政道路维修养护配比资金到位情况,指导全市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真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对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市政道路维护资金拨付程序、使用方向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市政公用局、各区政府定期对维修养护单位市政道路维修养护资金拨付程序、使用方向等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报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并作为支付维护费的重要参考。


文件链接: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市政道路维护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件链接:《沈阳市市政道路维护资金管理细则 (试行)》的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