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屯提升改造行动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1月,按照市政府关于解决城乡结合部区域低矮面源污染问题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结合部重点村屯环境,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根据我市城乡结合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工作原则
生态优先,因地制宜。以低矮面源污染治理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对村屯推行“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改变传统供暖、做饭方式,提升空气环境质量。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以满足居民需求和助推区域发展为切入点,补齐基础配套设施短板,同时通过综合管控、有序推进,实现长效管理。
统筹谋划,推广经验。按照市级统筹、区级负责、企业参与、财政扶持的思路,完成重点村屯整治提升工作,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实现“打造一批、达标一批、带动一片”,为全面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奠定基础。
三、工作任务
围绕村屯环境整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序拆迁三方面,实施村屯“序化”、村屯“洁化”、煤改清洁能源、建设污水收集系统、改造道路设施、完善集中供水系统、建设服务设施、按期完成拆迁任务、保持村屯环境卫生、低矮面源污染治理10项重点任务、28项具体措施。
四、资金政策
2021年城乡结合部重点分类整治20个村屯,均位于财税独立区范围内,按现行城建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制,由区政府负责筹集落实项目资金。为支持各区工作,参考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相关政策,市本级对农村改水、村屯道路硬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路灯安装等工程予以补贴,同时为鼓励各区更好的发挥作用,市本级安排“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对各区完成煤改清洁能源供暖做饭工作,通过考核评比给予奖励。
(一)补贴政策
1.村屯改水工程补贴政策。按照我市现行政策执行,对于新建和整体改造工程项目,市本级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2.村屯道路硬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路灯工程补助政策。参考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市本级对工程建设资金补贴30%。
(二)奖励政策
通过“以奖代补”鼓励区政府组织实施燃气(电)替代燃煤取暖、做饭,完成土炕土灶封堵(或拆除)工程。对有效降低低矮面源污染、大气质量明显改善的村屯予以奖励。资金分为三档:第一档1名,奖励200万元;第二档2名,分别奖励150万元;第三档2名,分别奖励1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条抓块保”原则市级负责统筹可研和设计工作,各区政府为本次提升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指挥,统筹部署落实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要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定期例会、每周通报、按月观摩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标准要求、推进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经建立考核体系,针对问题进行督办,定期点评督办事项,将督办结果纳入各单位日常考核。对措施不力、进度迟缓、不按期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宣传服务,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持续性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提升改造工作的认知性和认可度,引导居民自觉改善和维护村屯环境。各区政府要注重建章立制,明确管理队伍,保障运行费用,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积极建立“标准化、设计化、法制化、网格化、社会化、智能化”的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