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城镇燃气重点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政策解读
一、《紧急通知》出台背景
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督促各地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批示,按照市政府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工作部署,为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用气安全,我市决定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重点隐患排查工作。
二、解读重点内容
一是高度重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提高安全意识。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把握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认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安全生产沈阳行”等活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绷紧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城镇燃气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是彻底摸排,持续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6月4日,我局印发了《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当前全市正在组织开展城镇燃气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县(市)燃气管理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燃气经营企业(包括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等)做好落实,并及时落实整改。
1.全方位彻底排查,不留死角。
2.加强对燃气管网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
3.燃气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开展入户安检。
4.杜绝野蛮施工引发燃气泄漏。
5.动态清理燃气管线占压。
6.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改造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普及燃气使用安全常识。针对夏季供气季节性特点,以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节日节点,各区、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把燃气安全宣传和普及安全用气知识等工作落实到位。倡导燃气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使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市强化值班,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各区、县(市)燃气管理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和备勤工作,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文件实施效果的预评估
《紧急通知》发出后,督促各地区、各有关燃气经营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工作举一反三,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同时,也为紧接着省市开展城镇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前做出安排赢得时间,为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取得成效提供有力条件。